顶点小说 > 网游小说 > 我是一条锦鲤[洪荒] > 第1章 艳遇小哥哥
    紫霄宫大殿。

    一紫袍男子端坐于王座之上,袍子上泛着浅浅的紫气,光华流转。

    男子姿容无双,雅静而平和,仿佛随时会随风化去。

    他手上拿着一片巴掌大的金色龙鳞和一根火红的凤翎,也不知用了什么手段,龙鳞与凤翎顿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融化,最后融为了一体。

    金红色的液体凝成一团,兀自变化着,最后变成了一条鲤鱼的模样。

    男子微微一笑,莹白的食指轻轻一点,一缕紫气缓缓冒出,继而融入了那条鲤鱼的体内。

    看到如此一幕,座下六圣人皆是惊疑不定。

    此六圣正是洪荒最受人敬仰的六位圣人三清、女娲与西方二圣。

    紫衣男子,则是道祖鸿钧。

    “老师,你居然将最后一缕鸿蒙紫气也给了她”通天性子最活跃,也最受鸿钧宠爱。他实在是忍不住,才脱口问了出来。

    天地间鸿蒙紫气只有九道,天道占其一,鸿钧占其一,剩下六道分别给了他们六圣,只最后一道无主。

    有了鸿蒙紫气,就代表有成圣的希望

    鸿钧将金红色的锦鲤放入了小巧的鱼缸里,那锦鲤却沉在底部,一动也不动,仿佛就是个死物。

    “数百万年过去,第三次大劫在即,此次大劫将从玄门与人间选出三百六十五人上封神榜,以填充天庭职位空缺。为师知晓你们都不舍得自己的徒儿上榜,所以特想出这个办法,让外人来决定。这条锦鲤得了鸿蒙紫气,就意味着承载了天道意志,想来无论得出什么样的结果,大家都不会心生愤懑。”

    六圣对视一眼,若是让他们自己决定,肯定都有私心,可将自己徒弟的命运交给外人,这心里总是不踏实。

    鸿钧吩咐道“你们各自留下一滴精血,待锦鲤苏醒那一日,噬血认主,提升修为。”

    圣人的精血极为宝贵,炼化一滴便能增长千年修为。可对于一条新生的锦鲤,一次最多吞噬一滴精血。

    被认主之人,岂不就代表得了天道的认同

    六圣的心思活络了起来。

    千年之后,锦鲤忽然苏醒,那一刻,六圣都有所感应,齐齐朝着紫霄宫的方向望去。

    封神大劫,终究是来了。

    “咕噜噜”一条巴掌大的金红色鲤鱼欢快的在清澈的河水里畅游着,不时还吐出一串泡泡,吸引了不少鲤鱼围观。

    金红色鲤鱼浑身上下都散发出淡金色光芒,绚烂而耀眼。

    这是锦小黎穿越过来的第一百天,她上辈子倒霉到死,没想到这辈子变成了一条锦鲤,而且是一条承载了天道意志的锦鲤

    这意味着,她在这个世界只要不做出太出格的事情,比如滥杀无辜、挑战战争什么的,天道粑粑都会罩着她

    啊,在这条纯绿色无污染的河里游泳真爽啊

    锦小黎又吐出一串泡泡,痛快,满足

    “呵呵”岸边忽然传来一声轻笑,锦小黎一怂,顿时没入碧绿的莲叶之下,只探出一个小脑袋四处瞅着。

    接着,就看见旁边的莲叶上坐着个好美貌的小哥哥

    小哥哥看着二十四五,眉目俊朗,一袭宝蓝色长袍衬得他风华绝代、随性潇洒。

    漆黑的长发用一条银色丝带束住,松松披散在背部。衣袍从莲叶边缘垂下,刚好垂到她脑袋上方,飘啊飘,飘啊飘,还香香的。

    一定是个神仙哥哥。

    “咕噜噜”锦小黎一对琥珀色的鱼眼直直盯着对方,洪荒的人都这么好看吗随便在河里游个泳都能遇上这样美貌的小哥哥,不可思议

    “小锦鲤,我这里有从树上刚摘下来的人参果,又香又甜,你想不想吃”神仙小哥哥将一个白白胖胖散发着清香的人参果伸到锦小黎面前。

    他的声音清新悦耳,仿佛带着无限魔力,锦小黎吐了个泡泡,有些痴了。

    “想吃,但是不能吃。”

    小哥哥好奇道“怎么不能吃”

    锦小黎一本正经地说“说出来你可能不信,但是粑粑告诉我不要随便吃陌生人给的东西。”

    小哥哥温柔的笑了起来,如霁风朗月“你看我像坏人吗长的像我这么好看的,绝对不会是坏人。”

    锦小黎思考了一下,又贪恋的嗅了嗅小哥哥身上的香气,不知怎么的,就觉得小哥哥给她的感觉很亲切。

    她绝对不承认是被美色所迷惑。

    “那也不能吃。”

    “真是条有原则的小锦鲤。我叫灵隐,你叫什么”灵隐小哥哥居然主动自报家门,这是在搭讪

    耶,小哥哥的名字好仙

    锦小黎小脑袋快速思索着,吐了个泡泡才说“锦小黎。锦衣玉食的锦,黎民苍生的黎。”

    “名字真好听,让我看看模样好不好看”灵隐赞了一句,白皙修长的手指忽然朝锦小黎的脑袋轻轻一点,锦小黎蓦地一惊,身体竟是不受控制起来。

    倏然间,就幻化成了人形。

    她的身子一轻,直直朝莲叶飞去,锦小黎运起法力挣扎,结果还真被她挣扎出一线生机。

    身体顿时压在了灵隐身上,还吻上了人家软软的唇。

    锦小黎脸一红,手忙脚乱就想跑,虽然贪恋小哥哥的美色,但是这个进展也太快了

    等她飞上岸,灵隐才坐起身来,一手撑着下巴瞅着她,微笑道“名字好听,人也好看,行事主动又大胆,我喜欢。”

    锦小黎躲到一颗大柳树后,只露出一个脑袋来,小脸红成了苹果。

    姿容艳丽,肤色如玉,乌黑的长发披散在身后,金红色的鳞片幻化成了枚红色的衣裙,衬得她艳若桃李。

    “小黎,不如与我结为道侣,跟我回碧”

    “轰隆隆”

    灵隐话音未落,天上忽然劈下一道玄雷,他的面色顿时黑了一分。

    脑海里响起个熟悉的声音“臭小子,滚来紫霄宫,面壁思过”

    灵隐挣扎“老师,我不过是看看她长什么样,又没有插手她的任务,不用这么严格吧”

    “闭嘴。再不滚回来,以后就没有通天圣人了。”

    鸿钧看着光幕里的景象,好气又好笑,小黎才下山第一天,通天就找了上去,还想把人拐去碧游宫,谁给他的胆子

    灵隐无奈,起身飞到锦小黎面前,捏了捏她的脸蛋说“小黎,我有事得先走了,你一定要记得我啊。”

    锦小黎点了点头,这么美貌的小哥哥,她肯定会记住哒。而且,而且她还强吻了人家。

    她有些羞涩的说“我会对你负责的。我将要去朝歌,你要是有空了,可以来朝歌找我啊。”

    没有扣扣和威信,只能留下这样粗糙的联系方式了。

    她身上倒是有个灵媒,但只能跟粑粑通话。

    灵隐再次笑了起来“好,我一定会来朝歌找你,让你负责。”

    灵隐离开后,锦小黎摸着下巴思考了一下,觉得小哥哥很可能是截教弟子。

    原因无他,小哥哥对着她这条锦鲤和蔼又可亲,那就注定不是厌恶妖怪的阐教弟子。他实力深不可测,仙气十足,也不可能来自妖族。

    最后,在她离开紫霄宫第一天就找上来,说明很清楚她的动向。这样凑上来,估摸着就是想知道她接下来的去向吧

    所以她主动说了要去朝歌,反正也不怕被人知道。

    她来到洪荒的那天刚好是三月十五,正逢女娲娘娘诞辰,帝辛前往女娲宫上香,结果对女娲娘娘的雕像一见钟情,还题诗一首亵渎神灵。

    女娲娘娘动怒,当即晃动招妖幡召唤万妖,最后留下轩辕坟三妖,乃是九尾狐狸精、九头雉鸡精与玉石琵琶精。

    吩咐三妖祸乱成汤江山,助武王伐纣。事成之后,便能修成正果。

    锦小黎去朝歌,正是为了这个。

    鸿钧粑粑告诉她,她承载了天道意志,她做出的选择,都会得到天道认可。她可以自行选择助商还是助周。

    待炼化一滴精血,获得千年修为,踏入天仙之际,鸿钧就送她出紫霄宫了。

    今天,正是第一天。

    锦小黎收拾好心情,欢快的继续踏上前往朝歌的路。